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1、特扶金:独生子女死亡
的父母,每人每年7320元;独生
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父母,每人
每年5760元。
2、一次性抚慰金:对独生
子女死亡纳入特扶的家庭一次性
慰问金1万元。
(1)户籍所在地一方为外
省的,发给本省一方1万
元;
(2)一方为本县市区的,
发给本县市区一方5000元
(3)夫妇两人未再生育或
未再收养子女的,每人
5000元;
(4)离异后,一方再生育
或收养子女的,发给另外一
方1万元。
(5)丧偶的发给存活一方
1万元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1、特扶金:独生子女死亡
的父母,每人每年7320元;独生
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父母,每人
每年5760元。
2、一次性抚慰金:对独生
子女死亡纳入特扶的家庭一次性
慰问金1万元。
(1)户籍所在地一方为外
省的,发给本省一方1万
元;
(2)一方为本县市区的,
发给本县市区一方5000元
(3)夫妇两人未再生育或
未再收养子女的,每人
5000元;
(4)离异后,一方再生育
或收养子女的,发给另外一
方1万元。
(5)丧偶的发给存活一方
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