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管理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
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本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统称航标管理机关。第四条 航标的管理和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专业保护与群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从这两条可以看出,沧州海事局是航标管理机关,有管理权限,但涉及专业维护的问题,一般由天津黄骅航标处统一设置及维护。毕竟涉及到专业的船舶,设备等等问题,不可能为每一个海事机构配备专业船舶和设备,人才储备也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