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低于“名额分配综评最低投档分数线”的学生就没有资格被录取;第二、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出名额分配到校综合考查入围名单;三、按各招生学校“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产生综合考查入围名单;第四、招生学校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后,合成综评总分;第五;由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合成总分后,按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举例:假设你的初中学校分配到了2个建平中学分配到校名额,首先你必须入围,然后填报志愿时你要在名额分配到校一栏填报建平中学,在所在初中所有填报建平中学名额到校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投档参加建平中学的综合查考(也就是4名学生参加);最后根据4位考生的中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高中考查成绩(满分50分)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2个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