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6年),汉武帝将全国除首都附近的七个郡级单位以外政区分属于十二个州部,即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交趾;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巡察境内的地方官和豪强地主;后又在京畿设司隶校尉,合称为十三刺史部, 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
(前106年),汉武帝将全国除首都附近的七个郡级单位以外政区分属于十二个州部,即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交趾;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巡察境内的地方官和豪强地主;后又在京畿设司隶校尉,合称为十三刺史部, 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