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征用公告到土地征用开始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征地公告发布后,应当在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从土地征用公告到土地征用开始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征地公告发布后,应当在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