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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苏轼背景资料

李清照苏轼背景资料

更新时间:2023-12-23 10:40:58

李清照苏轼背景资料

李清照(1084年3月13日—约1155年),号易安居士,汉族,齐州济南(今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宋代女词人,婉约词派代表,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

李清照出生于一个爱好文学艺术的士大夫的家庭。父亲李格非是济南历下人,进士出身,苏轼的学生,官至提点刑狱、礼部员外郎。藏书甚富,善属文,工于词章。现存于曲阜孔林思堂之东斋的北墙南起第一方石碣刻,上面写有:“提点刑狱、历下李格非,崇宁元年(1102年)正月二十八日率褐、过、迥、逅、远、迈,恭拜林冢下。”母亲是状元王拱宸的孙女,很有文学修养。

李清照自幼生活在文学氛围十分浓厚的家庭里,耳濡目染,家学熏陶,加之聪慧颖悟,才华过人,所以“自少年便有诗名,才力华赡,逼近前辈”(王灼《碧鸡漫志》),曾受到当时的文坛名家、苏轼的大弟子晁补之(字无咎)的大力称赞。朱弁《风月堂诗话》卷上说,李清照“善属文,于诗尤工,晁无咎多对士大夫称之”。《说郛》第四十六卷引《瑞桂堂暇录》称她“才高学博,近代鲜伦”。朱彧《萍洲可谈》别本卷中称扬她的“诗文典赡,无愧于古之作者”。

苏轼是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诗人、词人。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

元丰二年(1079),因“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哲宗后,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

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颖州等, 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北还后第二年病死常州 。南宋时追谥文忠。一生仕途坎坷,学识渊博,天资极高,诗文书画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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