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虽2月3日—5月10日,云南对全省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党纪法规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公告如下:
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禁止在林区及周边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实行林区设卡管理,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林区,禁止组织开展入林团体活动及郊游、登山、踏青等活动,禁止祭扫活动焚香烧纸、燃放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