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为止,河北省全国文明城市有:
省会城市:石家庄
地级城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
县级市及县:正定县(石家庄)、迁安市(唐山)、大厂回族自治县(廊坊)、文安县(廊坊)、遵化市(唐山)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邯郸市在2017年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但是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比当中由于未能通过复查而被暂停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测评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成绩不合格的将会被暂停资格)
我们可以看到,河北省有4座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其中石家庄是省会,是全省的门面,因此在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