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意思是:表示一个人如果自招灾祸,是没有办法逃避的。出处:周代 先秦诸子 《尚书·太甲(中)》原文:“王拜手稽首曰。
予小子不明于德。
自厎不类。
欲败度。
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译文:嗣王拜跪叩头说:“我小子不明于德行,自己招致不善。多欲就败坏法度,放纵就败坏礼制,因此给自身召来了罪过。
上天造成的灾祸,还可回避;自己造成的灾祸,不可逃脱。
以前我违背师保的教训,当初不会责备自己;还望依靠您的匡救的恩德,谋求我的好结局。”扩展资料这是一句俗语,表示一个人如果自招灾祸,是没有办法逃避的。它的原话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与”咎由自取“、”自取灭亡“、”罪有应得“同义。《尚书》是中国最古老的皇室文集,是中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它保存了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
《尚书》相传由孔子编撰而成,但有些篇目是后来儒家补充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