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5、加盖公章
检查无误,加盖好单位公章,这样一份证明出可以了。
小提示:
1、证明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
2、用语必须准确、简洁,避免含糊其辞,产生歧义。
3、不用铅笔、红色笔书写。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