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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管理范围(卫生局有哪些部门设置)

卫生局管理范围(卫生局有哪些部门设置)

更新时间:2022-05-25 03:02:33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卫生健康工作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柯桥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开展控烟工作。

7、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加强全科(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0、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来柯的中央、省、市领导和重要外宾以及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和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推进健康柯桥建设,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柯桥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柯桥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柯桥区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柯桥区健康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4)与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本级预算,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部门下属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绍兴市柯桥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绍兴市柯桥区卫生监督所、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党建服务中心、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柯桥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华舍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安昌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齐贤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滨海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钱清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杨汛桥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兰亭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漓渚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福全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稽东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王坛分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湖塘分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夏履分院、绍兴第三医院、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单位预算。

二、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52811.25万元。

(二)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入预算152811.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08.09万元,下降2.18%,主要是部分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36.71万元,占64.5%;政府性基金收入53154.54万元,占34.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1120.00万元,占0.7%;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支出预算152811.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791.33万元,增加16.63%,主要是浙江大学柯桥发展基金捐赠款3亿元用于柯桥未来医学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项目)建设。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2752.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00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060.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48万元、其他支出511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59.93万元,占3.8%;日常公用支出600.14万元,占0.4%;项目支出146351.19万元,占95.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691.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8536.71万元、政府性基金53154.5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752.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00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40.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48万元、其他支出51100.00万元。

(五)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536.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462.58万元,增长31.25%,主要是浙江大学柯桥发展基金捐赠款3亿元用于柯桥未来医学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项目)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2752.49万元,占12.9%;科学技术(类)支出21006.94万元,占2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1.77万元,占1.2%;卫生健康(类)支出62940.04万元,占63.9%;住房保障(类)支出635.48万元,占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331.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区医生(含村级卫生服务站)定向培养经费与村级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420.94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进修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为浙江大学柯桥发展基金捐赠款用于柯桥未来医学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项目)建设。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800万元,主要用于名医名院经费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206.94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柯桥未来医学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项目)建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 8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本级和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的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2.37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进修学校、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9.06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4.53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90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皮肤病防治所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504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看护补贴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1.82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本级机关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公共交通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618万元,主要用于卫健综合管理、健康浙江工作专项(含计生协会工作经费、复退军人医药费)、惠民医疗工作经费补助(含制卡及系统维护)专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1283.3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区级公立医院药品补差、医护人员五险一金补助、公共卫生人员补助、设备购置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3841.9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区级公立医院药品补差、医护人员五险一金补助、公共卫生人员补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311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设备补助(含南部山区医疗设备购置更新)、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管理经费补助。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13602.8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财政补助、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389.17万元,主要用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等基本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885.36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共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35万元,主要用于美沙酮社区维持门诊的运行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18629.9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机制改革财政补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含执法装备)、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含健康促进区创建)、村卫生室基卫项目补助与标准化建设(含多点执业、乡村医生注册培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补助专项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含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免疫接种专项、卫生应急工作、疾病控防-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经费、适龄儿童窝沟免费封闭治疗、严重精障患者救治救助经费、优生促进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金与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金、公益金专项、各类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专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48.45万元,主要为艾滋病免费检测补助资金。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4364.67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会议活动医疗、防疫保障、疫情期间相关工作费用、区级防疫应急物资紧急采购资金。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548.61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疾病预防工程、艾滋病免费检测补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1052.42万元,主要用于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等基本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49.3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金与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金、公益金专项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5.24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3.57万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区妇技中心、区卫生进修学校、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区卫生健康党建服务中心五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8.48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50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医院医疗救助。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34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保健经费补助。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12.09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共交通费等基本支出以及老龄健康(含老年人乘车保险)专项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088.82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和柯桥区卫生健康党建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重点人群结肠癌复查项目。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4.71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0.77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的住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6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3154.5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7990.67万元,下降34.49%,主要是部门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尚未下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2054.54万元,占3.9%;其他(类)支出51100.00万元,占96.1%。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54.54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柯桥区集中留置点建设项目、绍兴县老年康复医院。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接种服务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非税收入返还。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0000万元,主要用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项目、柯桥区马鞍医院建设工程。

(八)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8万元,下降12.5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2.05%。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有关部门督查、各单位交流学习,各类卫生创建、应急演练、医改调研、业务学术活动、等级评审、评选验收等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接待批次较少,预计2022年接待费将会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9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1.81%,主要原因是车辆预算按每辆3万元标准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绍兴市柯桥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万元,增长18.27%,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7.6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85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2年部门预算暂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072.65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指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三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三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三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四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四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柯桥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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