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是各省市自治区协助省长分管相关业务的重要助手,也是我国站在金字塔尖为数不多的高级干部群体。能够走上这个层面,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其具备的能力、付出的努力、所需的资源非常人所能企及。
那么,一个省到底有多少个副省长?副省长的主要来源渠道有哪些?
一、副省长的职数配备和待遇副省长与中央部委的副部长是处于同一个层面的干部,级别为副省部级,主要职责是协助省长抓条块业务,站位全省高度管理、协调相关事宜。一个省的省政府领导班子,即由1名省长 1名常务副省长 若干个副省长 1名省政府秘书长组成。其中,省长的行政级别为正省部级,副省长为副省部级,均由中央管理,俗称中管干部;省政府秘书长虽然是省政府党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被当作省领导对待,但其行政级别实际还是正厅级,属于省管干部,而非中管干部。
各省市自治区因为省情不同,在省政府班子职数配备上存在差异。一般来说,省和直辖市的政府领导班子一般是“1正6-8副”的格局,像广东、江苏、湖南、重庆等省市普遍都是“1正6副”,也有不少是“1正7副”或“1正8副”,像四川、湖北、云南等省都配置了8名副省长。不过总体上各省市的副省长(副市长)一般不会超过8个,碰到换届年过渡安置的例外。
自治区的政府班子职数配置相对多一些,除了正职,副职人数普遍在8人以上,其中西藏有12名政府副主席,人数最多;新疆次之,有11名政府副主席;广西排名第三,有9名政府副主席;内蒙古和宁夏都是8名政府副主席,并列第四。
作为高级干部的代表,副省长除了可以享受其他厅处级公务员应有的工资、医保、公积金等待遇外,还有不少厅处级干部不具备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比如秘书配备,副省级以下干部是明文规定不能配备专职秘书的,确有工作需要也只能以联络员的身份从事秘书工作,而不能在正式文件中出现秘书一职。副省长已经具备配备专职秘书资格,我们经常在副省长带队调研的通知中看到“**同志的秘书”,就是明证。还有公务用车配备,副省级以下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能配备公务用车,因工作需要可以调用公车,而副省部级以上干部的工作用车,可按1人1辆定编配备,享受专人专车待遇。这是副省长区别于副省级以下干部的两大明显不同。
二、副省长的来源渠道各省市自治区的政府副职,主要来源于五个渠道:
1、中央部委空降。比如从中央部委司局级干部提拔空降地方担任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这种调任方式比较普遍。也有不少从中央部委副职调任,不过从中央部委副职调任地方一般不会担任普通副省长,至少是入常,比如任职常委副省长或者常务副省长,有的直接担任省委副书记。
2、央企领导调任。比如从央企副职调任地方副省长,在这次换届中就非常普遍。少数从央企正职调任担任常务副省长或党委副书记,有的直接调任省政府正职。
3、异地交流调任。通过干部轮转,从其他地方的省政府副职或者人大政协副职调任副省长,近年来也是地方副省级干部交流的常态。
4、省内其他副省级干部转岗。比如从省人大、政协转岗副省长,由二线副省到一线副省,在很多人看来也属于进一步使用,近年来也不少见。
5、省内提拔使用。省内各地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省直机关正职、省直国企正职等四类群体都有可能被提拔担任副省长。其中,以省政府秘书长和市委书记两类群体居多,省直机关正职次之,少数因班子结构需要,比如年龄、民族干部、女干部等条件,也会从市长中提拔,概率最小的是省直国企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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