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词状语
数词状语在文言文中并不鲜见,数词状语后置在文言阅读中时有出现,高中教材数词状语后置有两个典例:一是苏洵《六国论》中的“后秦击赵者再”,一是司马迁《项羽本纪》中的“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
下面从句子成分视角考量这两个句子。先看“后秦击赵者再”一句。明显地,“秦击赵”是句子的主干,即主谓宾;“后”是时间状语,与现代汉语习惯相同;“者再”游离于现代汉语句子成分“语序范畴”之外,非主干成分。那么,如何确定其在句中身份?又该怎么翻译呢?此时我们仍要从句子成分角度切入:因句子主谓宾完整,显然“者再”只能是定状补等“枝叶成分”的一种;从下一句“李牧连却之”的“连却”可推知,“者再”的“再”字意为两次,因为是数量词,它既不能修饰主语“秦”,也不能修饰宾语“赵”,所以只能修饰谓语“击”,是谓语的状语或补语。比较按状语翻译的“后来秦国两次攻打赵国,李牧接连击退了它”与按补语翻译的“后来秦国攻打赵国两次,李牧接连击退了它”,显然,“者再”视为状语更顺畅。这里,“者”就成了状语后置的标志,与“求人可使报秦者”(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者”是定语后置的标志类似。
再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一句。句子成分与“后秦击赵者再”有所不同:一个是“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句首省略了主语范增,补出后主谓宾完整;二是句子由“举所佩玉玦”与“示之”两个动宾短语组成。“者三”不必如《教师教学用书》所言翻译为“多次”。与“后秦击赵者再”相同,这里的“者三”也只能修饰动词,但其前面有“举”和“示”两个动词,所以“者三”修饰哪一个要分析体味:可作状语修饰动词“举”,译为“范增三次举起自己佩戴的玉玦向项王示意”;也可作补语修饰动词“示”,译为“范增举起自己佩戴的玉玦向项王示意了三次”。一个是“三次举起”,一个是“示意了三次”,悬想鸿门宴当时场景,“者三”作状语修饰动词“举”更吻合范增的谋士身份与项羽的刚愎性格。
这种类型的后置数词状语我们备考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请看高考试题中的句子:
(1)以书趣光世会兵者五。(2014年辽宁卷)
“以书趣光世会兵者五”类似“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由“趣光世”与“会兵”两个动宾短语构成,句中数词状语“者五”当修饰动词“趣”,所以“以书趣光世会兵者五”应译作“五次用书信催促刘光世聚集军队”。
二、介宾状语
介宾状语是文言文翻译的重头戏,高考翻译试题主要考查“以”字介宾、“于”字介宾和“乎”字介宾。因“‘乎’字在上古语音同‘于’相近,用作介词,基本上同‘于’的用法相同”,所以这里着重讨论前两者。介宾状语又分为显性后置介宾、隐性后置介宾、介词宾语前置、无须前置介宾和多个动词介宾等情形。
(一)显性后置介宾
文言文中“以”字介宾放在谓语前面与后面的都有,而“于”字介宾“更多的是放在动词之后”。翻译时,谓语后的“以”字介宾要“位置还原”,多数“于”字后置介宾也要“位置还原”。
所谓显性后置状语指含有介词“以”“于”“乎”等的介宾状语,翻译时除了要位置还原之外,尤其要准确落实“以”“于”“乎”等介词的含义。如《寡人之于国也》中“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的介词结构“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是谓语“何异”的比较状语,翻译时要调整语序到“何异”前,且把“于”字翻译为“和/跟”。再如高考试题中的句子:
(2)贞度叔陵将有异志,因与卓自疏于叔陵,每有宴游,辄辞以疾,未尝参预。叔陵雅钦重之,弗之罪也。(2017年山东卷)
(3)与其得罪于能陟我,能黜我之君王,不如忍怨于无若我何之百姓。(2007年江西卷)
(4)予之先容甫,以爵也;若以学,则予于客甫当北面矣。(2017年江苏卷)
第(2)句中“因与卓自疏于叔陵”的介宾“于叔陵”是动词“疏”的状语,“辄辞以疾”的介宾“以疾”是动词“辞”的状语,翻译时都应“位置还原”。“因与卓自疏于叔陵”当译为“就与阮卓一起主动和叔陵疏远”,“辄辞以疾”当译为“就以有病为借口推辞”。第(3)句中介词结构“于能陟我、能黜我之君王”是谓语“得罪”的状语,“于无若我何之百姓”是谓语“忍怨”的状语,这两个“于”字分别翻译为“从”与“在”。整个句子译为;与其从能够提升我、能够罢免我的君王那里获罪,不如在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百姓面前忍受怨恨。第(4)句中“予于容甫当北面”参考答案为“我应以容甫为老师”。漏译了“于”字,其实“于”字意为“对”,“予于容甫当北面“当译为“我对容甫应当行弟子敬师之礼”。
(二)隐性后置介宾
相对于显性后置介宾而言,隐性后置介宾指省略了介词“以”尤其是“于”的后置介宾状语。这类状语因介词省略,在句中以名词身份出现在谓语之后,容易被误认为是动词的宾语,翻译时应高度警惕。如“吾闻秦军围赵王巨鹿”(《史记·项羽本纪》)中的“巨鹿”。再看高考试题中的句子:
(5)吾不起中国,故王此。(2013年安徽卷)
(6)贼张敌万窟穴其间。(2014年辽宁卷)
第(5)句的“中国”与“此”前都省略了介词“于”,翻译时隐性介宾“于中国”与“于此”应分别还原到谓语“起”与“王”前,“吾不起中国,故王此”当译为“我没有从中原起兵,所以在这里称王”。第(6)句稍微难些,因为“窟穴”是名词活用为动词,这里”贼张敌万窟穴其间”的“其间”前省略了介词“于”,翻译时隐性介宾“其间”应还原到谓语“窟穴”前,“贼张敌万窟穴其间”应译为“盗贼张敌万在这中间建造巢穴”。
(三)介词宾语前置
介词宾语前置主要对介词“以”“为”而言,如“余是以记之”(苏轼《石钟山记》)中的介宾“是”、“胡为乎遑遑欲何之”(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的介宾“胡”。在文言文中,“以”字介词宾语前置多见,王力先生认为是“为了强调介词‘以’的宾语”,如“秋以为期”(《诗经·卫风·氓》)、“一言以蔽之”(《论语·为政》)。因为中学教材“以”字介宾前置的少见,所以考生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会手足无措,如”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孟子·滕文公上》)中的“江,汉”与“秋阳”。高考试题中这种介词宾语前置虽不多见,但也要关注。例如:
(7)世即用我,而我奚以为用?(2012年四川卷)
此句的“奚以”是介词“以”的宾语“奚”前置,所以“我以奚为用”应翻译为“我拿什么为世间所用呢”。
(四)无须前置介宾
在古代汉语中,位于谓语后的介宾,翻译时有的不需要前置。这种情况下,“以”字介宾少见,如“及贞病笃,察往省之,问以后事”(2017年山东卷)中的“问以后事”应译为“问他身后的事”。而“于”字介宾则较多,常表现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于”字翻译为“到”。请看下面两个高考试题中的句子:
(8)欲潜师就尚于江南,并兵御之。(2008年江苏卷)
(9)副使崔应麟见民啖泽中雁矢,囊示登云,登云即进之于朝。(2016年全国Ⅱ卷)
第(8)句中“于”字乃“到”之意,介宾结构“于江南”要置于“潜师”后,“欲潜师就尚于江南”应翻译为“想要将队伍秘密转移到长江的南岸向刘尚靠拢”。第(9)句中“于”字为“到”的意思,介宾结构“进之于朝”翻译为“把它送到朝廷”。
第二种类型是“于”字不要翻译。如果非要把“于”字翻译为现代汉语相应的介词,就会显得不伦不类。譬如高考试题中的句子:
(10)奉于身者薄,故其资于物者轻。(2015年湖北卷)
(11)其于知友故旧殁后衰落,相存问过于生前,盖其性之笃厚然也。(2017年江苏卷)
第(10)句中的两个“于”字应省略不译,句子翻译为“供养自身的东西俭薄,所以他们依赖外物的程度就轻微”很是畅达,倘若保留“于”字本身则生涩不畅。第(11)句中“过于生前”的“于”字也不译,“过于生前”译为“超过朋友生前”时自然流畅,如果把这个“于”字保留或译作“比”等介词,都会违背文言文翻译“信达雅“中“达”的标准。
(五)多个动词介宾
在高考试题中出现过的文言文翻译中,有时介宾状语所在的句子中会有两个动词甚至多个动词,此时介宾状语的具体功能就会出现修饰歧义现象。到底介宾状语该修饰哪个动词,需要从逻辑、情理、生活情境与语言习惯等角度进行仔细审视。例如:
(12)门前植槐一株,枝叶扶疏,时作糜哺饿者于其下。(2007年湖北卷)
(13)公至,彝人争以所知异木走报公。(2007年湖北卷)
第(12)句中后置介宾“于其下”还原位置时有两种可曲,修饰动回“作”或者修饰动问“辅”,框据古代用桥机民的现实场景,“于共下”当修饰谓语”作摩”,时作糜哺银者下共下“详为”时常在柯下煮给饥民或”更合平生活情境。第(13)句中介宾状语“以所知异本“前有动词“争”,后有动词“走”与“报”,翻译时该修三个动间中的哪一个,取决手介宾状语“以所知异本”与动间的事理逻辑关系。毫无疑问,“以所知异未”底不能修饰“争”,也不能修饰“走”,最适于修饰动同“报”。因此,”彝人争以所知异木走报公”当译为“彝人争着跑去把他们知道的奇异树木告诉公”。
三、副词状语
副词状语在古代汉语中的位置基本与现代汉语相间,如“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中,“夜”“私”“具”都是副词状语,分别在动间“驰”“见””告”前面。需要注意的是,文言文副词状语有后置现象,翻译时要调整语序。苏轼(《前赤壁赋》)有“于是饮酒乐甚”一句,“甚”是谓语“乐”的副词状语,翻译时应还原位置,即“乐甚”译为“非常快乐”。可是《苏武传》中”若知我不降明,欲今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的“明”字,翻译时要辨析成分功能:句子“若知我不降”有完整的主谓宾(主语”若”,谓语“知”,宾语“我不降”),因此“明”字只能是枝叶成分;事实上,句中的“明”字修饰动词“知”,“若知我不降明”应译为“你明明知道我不会投降”。这种类型的副词状语在高考试题中出现过几例:
(14)购仰妻子急,踪迹至通明家。(2009年江苏卷)
(15)士非好死而乐伤也,为其将知寒暑饥饱之审,而见劳苦之明也。(2015年山东卷)
(16)禹、汤罪已,其兴也勃焉。(2014年全国1卷)
第(14)句中的“购仰妻子急”,主语是省略的“清军”,谓语是“购”,宾语是“仰妻子”,因此,“急”只能是动词“购”的状语,“购仰妻子急”当译为”紧急悬赏捉拿田仰的妻子和儿女”。第(15)句中“其将知寒暑饥饱”主谓宾完整,主语是“其将”,谓语是“知”,宾语是“寒暑饥饱”,因此,“之审”只能是动词“知”的状语,“其将知寒暑饥饱之审”应翻译为“他的将领清楚地知道士兵的寒暑饥饱”;“见劳苦之明”与此类同。第(16)句“其兴也勃焉”中,主语是“其”,动词谓语是“兴”,而“勃”则是动词“兴”的状语,“其兴也勃焉”翻译为“他们能够蓬勃兴起”。与上面三个句子不同,下面两句中的副词状语就显得特色独具:
(17)仆以为天资足下有异日名声,迹业光于前后,正在今日,可不勉之!(2017年浙江卷)
(18)吾向之隐忍而不之杀者,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2007年辽宁卷)
第(17)句中“有异日名声”的动宾是“有名声”,“异日”意为“他日/将来”,并不是宾语“名声”的定语,而是动词“有”的状语,所以“天资足下有异日名声”当译作“上天给予您将来有名誉声望”。第(18)句中“其有仓卒一旦之用”的动宾为“有用”,“仓卒一旦”不是宾语“用”的定语,而是条件状语,因此“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当译作“因为它在意外、紧急的时候有用”。
四、变宾为状
在古代汉语中,表示对待或处置的对象通常呈现两种式样:一是用介词“以”等引出对象;一是把对象直接放在谓语后作宾语,翻译时要变宾语为“对象状语”,虽然目前古代汉语专著没有提出这种情况,但有人已经按照现代汉语习惯这样翻译了,如把“遂寘姜氏于城颍”译为“于是把姜氏流放到城颍”,动词“寘”的宾语“姜氏”被翻译成状语“把姜氏”。这种情况的翻译在高考中出现频率很高,下面两个句子即是例证:
(19)锡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亲临,处之安乎?(2016年全国1卷)
(20)仆以为天资足下有异日名声,迹业光于前后,正在今日,可不勉之!(2017年浙江卷)
第(19)句中“君命”是动词“虔”的宾语,翻译时应变为状语,“是不虔君命也”应译为“这是对君主的命令不敬”。第(20)句中“可不勉之”的“之”是动词“勉”的宾语,翻译时最好变为对象状语,“可不勉之”应译为“在这件事情上怎可不努力啊”。
在动词宾语省略时,个别补出的宾语仍要变为对象状语,如2011年安徽卷“有运饷官以弃运走,道死,其孙以赂乞入死事之列,先生斥而退之”一句,“其孙以赂乞入死事之列”中的动词“乞”后省略宾语“之”,补出后要变为对象状语,翻译为“把祖父”。因此,“其孙以赂乞入死事之列”应译为“这个官员的孙子通过行贿请求把祖父列在因公事而死的人物中”。又如2013年湖北卷的“肃入,对坐,出酒馔,执礼甚恭,且录其居止”,句中的“肃入”省略宾语“之”,翻译时要补出且变宾为状,于是“肃入”当译作”(廉希宪)恭敬地(把秀才们)迎入家里”。
这种补出宾语后还要变宾语为状语的情况虽不多见,但高考也不乏其例。因此,教师备考时要引领学生多加关注,所谓有备无患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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