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可以带油,大人最多携带20公斤,小孩10公斤。上火车都会通过安检程序,会检测出不能带上火车的物品,而食用油并不属于危险物品,因此是可以带上火车的。但火车有携带物品重量和昌都规定,大人最多携带20公斤,小孩10公斤,并且长宽高总和不得超过160厘米。扁担、标杆、塔尺等杆形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禁止携带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包括烟花爆竹、刀具、弹药及不明性质的化学品。 2.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例如方便面、海鲜、鱼干、榴莲等,乘客禁食大蒜。 3.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4.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火车上是允许携带食用油的 不属于危险物品
一, 旅客携带品免费重量,大人20公斤,小孩(包括免费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携带品的长度和体积要适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并不妨碍其它旅客乘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相加的总和),最在不许超过160厘米;扁担、标杆、塔尺等杆形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
二, 凡是危险品(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 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香水、冷烫液。不超过300毫升的家用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 军人、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随身佩带的枪支、子弹和手榴弹。
4、 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