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流浪歌手在杭州鼓楼唱歌时被保安驱赶,一位自称是清华教授的男子站出来为其发声,希望能给其留下一方“舞台”。
值得一提的是,事发地平时主要被用来跳广场舞,流浪歌手是被人举报后才遭到了驱离。
对此,小触不免想问,公共场所既然允许跳广场舞,为何不允许流浪歌手驻唱呢?
“清华教授”为流浪歌手据理力争
你一定见过不少在街头弹唱的流浪歌手,他们的声音和技术在专业音乐人看来或许不算什么,但在普通民众眼里却多是出彩的。
只不过,有的地方并不欢迎这类歌手。
4月24日晚,浙江杭州一流浪歌手在鼓楼唱歌时被保安驱赶,一位自称是清华教授的男子上前为其发声。
“我事实上走路已经走了半个多小时了,我也正好想在这歇歇,一歇的话他正好在这里唱歌,这对我是不是很好的事啊?然后我把我兜里这些零钱顺便给他了,他也挣了点小钱,我也休息了一下,对不对……”身穿浅蓝色衬衣,背上背着黑色双肩包的“教授”据理力争道。
目击者称,这位流浪歌手刚在此处唱了几句话就遭到了驱赶,当时“清华教授”说得句句在理,围观者都表示赞同。
据悉,这块地方曾一度被用来跳广场舞,保安在驱赶前曾收到群众举报。
为何跳广场舞的“待遇”更好?
有网友表示,举报流浪歌手的人必定是那些占用公共场所的广场舞大妈。
小触觉得,不论举报者是不是广场舞者,我们都可以从这件事中看出一个问题:保安所代表的管理方似乎对广场舞比对流浪歌手更有容忍度。
这是为何?
原因之一:两者在普通群众中的认可度有差距。流浪歌手通常被认为是叛逆且颓废的“混混”,四肢健全的他们明明可以靠辛勤劳动换来食物,但却选择了以卖唱谋生。
原因之二:两者相比,广场舞者更不好惹。“广场舞大妈”曾一度被认为是蛮横不讲理的存在,只要适合活动筋骨,任何地点都可能被她们发展为“舞池”,便是鸠占鹊巢也无所畏惧。
总之,借着“全民健身”的名号,广场舞者可以霸占公共场所,可以影响他人,执勤者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观流浪歌手,条件不够格的他们,受排挤实属常事。
应一视同仁
事实上,该不该允许公共场所音乐四起,该在什么时段内允许,这些问题一直都存在争议。
我想,当广场舞在越来越多的场所被默认时,管理方也应当对流浪歌手这类不甚大众的文娱活动一视同仁。
正如当事“清华教授”所言,杭州现在要做模范城市,如果流浪歌手带来的是负面影响,那么我们就可以毫不客气地取缔,反之,我们为何不能任其发展,彰显更和谐、更包容以及更多元化的城市风貌呢?
确切地说,比起广场舞者,流浪歌手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更小,因为他们往往最多由三五人组成,音响效果也不如广场舞那么闹腾。
再者,从某种程度上讲,流浪歌手所表达的东西更具现代都市那股味,他们是对城市审美的一种补充和提升,这一点不是广场舞能比拟的。
总之,允许跳广场舞,就应该允许其他合理的文娱活动迸发光彩。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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