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保修期后的家电,怎样才能获得合理维修?近日,市民赵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家的燃气热水器近期出现质量问题,而售后维修人员三次修理无果后,直接建议她加钱换新机。
热水器突然坏了
三次修理无果被要求换新机
2013年5月,赵女士从扬州代理商那里购买了一台百得燃气热水器,花费1700元。装在新房闲置几个月后,赵女士才搬进去使用。
“之前一直挺好的,却在今年过年前两个月出现了问题。”赵女士说,热水器水温出现失控,一会儿低一会儿突然高上去,很不方便。
随后,赵女士就拨打购买时的售后服务电话,希望能够尽快修理好。“第一次来修理时,修理人员说是零部件坏了,更换新的后就可以正常使用。”因为已经超过了1年的质保期,赵女士便支付了70元购买了新零部件。谁知道,更换后水温问题依旧存在。
“后来,又来修理两次,说是我家住在十几层,水压不稳才导致水温不稳。”对于修理人员的解释,赵女士觉得很不合理。她认为,她家之前也住这么高,热水器一直可以正常使用。而且,她仔细询问过,周围邻居家的热水器,没有因为水压出现过类似的问题。
赵女士认为,售后维修商应该继续提供维修,而修理人员却表示修不好,建议赵女士加价1000多元换一台最新型号的新热水器。
如何合理维权?
留下维修记录和发票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的情况,市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陶苏东认为,过了三包期后需要付费维修是合理的,但是为了合理维权,一定要留下维修记录。
根据赵女士介绍,售后人员三次上门维修时,都没有填写维修卡,并且更换新零部件时也没有提供任何发票或收据。“过了三包期,消费者无论是找指定售后,还是其他正规的维修商,都应该保证修理后至少可以正常使用30天,如在30天内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可要求免费维修。”陶苏东介绍,在第一次维修后出现同样问题,赵女士本可以要求修理商继续提供服务,但她拿不出任何修理记录、发票等凭证,错失了这个维权机会。
目前,赵女士想要维修热水器,可以继续找售后服务人员,也可以找其他修机商。“不用担心没有同款零部件替换,因为销售商或者商家,必须保证在售出5年内能够提供此产品的零部件。如果需要,你就可以找销售商或者厂商购买零部件。”同时,消协人员提醒消费者,无论是在三包期内还是已过三包期,家电进行维修时一定要留下维修记录、收费发票等凭证,否则很可能因此错失维权机会。 记者 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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