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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增压泵漏电赔偿案例(买回来的热水器漏电应该找谁赔偿)

热水器增压泵漏电赔偿案例(买回来的热水器漏电应该找谁赔偿)

更新时间:2022-03-07 05:15:06

6月9日晚21点50分,瓮安县岚关乡岚关村民组何某某在家洗澡过程中不幸身亡。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岚关分局迅速出动执法人员会同岚关乡政府、派出所等单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安慰死者家属。随后对事故中所涉及的热水器和增压泵经销商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与电热水器生产厂家取得联系。

6月11日晚,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岚关乡政府、派出所、热水器生产厂方等单位再到事故现场,热水器生产厂方确认其电热水器属公司生产,但不能肯定系电热水器漏电致人死亡。

6月12日,吴某某(死者丈夫)向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投诉书称:“因热水器或增压泵漏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对电热水器、增压泵进行检测。

6月14日,瓮安县市场监管局邀请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电热水器和增压泵进行鉴定。

6月21日,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鉴定结论为:“增压泵电气绝缘性能失效,因其通过金属软管与热水器的混水阀、花洒形成了电气连接,同时由于增压泵与热水器的供电插座均无保护接地,因而导致发生漏电”。

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存在责任不明确,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6月28日,吴某某向瓮安县市场监管局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就其赔偿事宜进行调解。瓮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后进行3次调解。

7月1日,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一致:增压泵厂方给付补偿款19万元,其经销商给付补偿款1.6万元;热水器厂方给付补偿款0.8万元,其经销商给付补偿款0.2万元。

此次维权行动历时23天,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认真履职、情系人民,为当事人争取索赔资金21.6万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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