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是北京市燃气集团入户巡检员,这天,小高在丰台区太平桥东里巡查,在这栋居民楼24层,小高闻到了一股浓重的燃气味。
推开2401室屋门,燃气味道扑面而来。
一番排查后,小高惊讶的发现这家厨房里的燃气管道,已经被改的面目全非。
房主浦某被警方控制。经专业机构风险评估,浦某私改燃气设备的行为风险评估等级为高,仅次于最高风险等级。但此时的浦某,显然没意识到他的行为,究竟隐藏着多大的潜在危害。
浦某今年69岁,曾是我国八十年代的大学生,9年前,从事业单位退休。浦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在晚年触犯法律。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因为他捡到了一个废弃的燃气灶。
为了能用上这个捡到的燃气灶,浦某又找扳手,又买软管,一顿改装之后,终于将燃气灶接通了。
日前,此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官询问浦某,为何要私自改装燃气设备时,他是这样回答的。
为了蝇头小利,浦某以身试法,不仅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更是将全楼居民置于危险的境地。
根据我国《刑法》第118条之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庭审当天,法院没有做出判决。
生活中,如果发现有关燃气设备的任何异常,都要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96777,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记者:王竞 摄像:刘航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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