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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小型燃气灶适合家用吗(商用天然气灶与家用区别)

商用小型燃气灶适合家用吗(商用天然气灶与家用区别)

更新时间:2022-03-08 05:51:57

2月17日开始,成都市双流区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灶上有根“小银针”,可以确保燃气灶非正常原因熄火后,尽快切断气源——这是燃气灶的熄火保护装置,事关人身安全。在专项整治中,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发现东升街道辖区龙桥社区部分五金店内有零散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销售,通过排查在该社区一百货摊仓库内查获309台无“小银针”燃气灶。

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日用品批发部的仓库后面有大量不合格的燃气灶,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标准。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以销售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热水器等产品的经营主体为重点,对成都市双流区内在售的燃气灶具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质量合格证明、型式检验报告、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存在利用非官方颁发的“荣誉证书(牌)”“品牌认定”等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排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来历不明”“三无产品”“以次充好”的家用燃气灶具和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经营违法行为。执法检查中的309台燃气灶均属于无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

不合格燃气灶具可能引发诸多不可控的安全隐患,按照国家标准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的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生产的家用燃气灶产品在每一个燃器上均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为了避免隐患发生,检查中,执法人员除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还现场要求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如发现产品存在没有合格证明,未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等信息,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形,不得进行采购和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家的309台燃气灶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四川观察 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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