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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安装物权法83条(民法典278条装电梯无效)

空调安装物权法83条(民法典278条装电梯无效)

更新时间:2021-12-11 23:33:25

编辑 / 鱼乐

特约律师 / 侯冰律师|陆安律师事务所

魏先生的邻居范某在安装空调时,将空调的外机排风口正对魏先生家窗户,直线距离不到一米,致使魏先生家房间无法正常开窗,且空调噪音较大,尤其是夜间严重影响休息。魏先生要求范某整改,但范某不予理睬,并称是空调安装公司安装的,与他无关。魏先生想咨询的问题是: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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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魏先生的陈述和相关法律规定,邻居范某安装空调的行为后果给魏先生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扰,且已经影响到了其正常生活,因此魏先生有权要求范某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若范某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魏先生有权要求范某予以赔偿。

行动建议

1.建议魏先生与范某进行协商,要求范某拆除空调外机排风口,并对给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协商成功,既能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又能节省一定的时间和相应的费用;

2.若协商不成,魏先生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范某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4.《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来源: 学点法律避点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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