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声明对有关“北京市消协抽查格力空调不达标”的相关报道进行澄清。
格力电器在声明中称,此次北京市消协抽测公布的两款格力电器的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属于允许上市销售的合格产品,不存在部分媒体所说的虚标问题。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针对海尔、奥克斯、美的、格力等16个空调品牌的25款标称1.5匹的样品进行测试,结果显示,格力两款型号的实际制冷量低于额定值。格力两款型号空调的主要问题是额定制冷量不达标(也就是实际制冷效果达不到宣传标准),额定值标准3500W、但实际为3405.3W和3406.9W。国家标准规定,空调实际制冷量与标示值最大不得超过5%,格力误差在3%左右。
格力电器在声明中称,北京市消协抽测结果公布后,部分媒体未能履行客观真实报道的义务和责任,以“北京市消协测试25款空调,奥克斯、格力均未达标”、“举报奥克斯后,格力空调自己也‘不达标’”等为题发布报道,这与测试结果及北京市消协“抽测样品实测值未超出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的结论不符,对消费者产生重大误导,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直接影响。
同时,格力电器还称,有关报道还混淆了“国家标准所允许的工业生产中的合理波动”与“能效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性质。
格力电器再次强调,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生产、检测,欢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希望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不合格产品和不诚信行为,共同为中国制造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格力电器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北京市消协对16个品牌25款空调产品抽测并对外公布测试结果,有部分媒体以“举报奥克斯后,格力空调自己也‘不达标’”为题进行曲解报道。很多格力的消费者和关注格力的人,希望格力针对近期媒体舆情的炒作跟风予以澄清说明,给出准确的结论。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精神,我司特作如下声明:
一、依据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国家标准第5.2.2条规定“空调器的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额定制冷量的95%”;第5.2.3条规定“空调器的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制冷功率的110%”;第E.5.2.17条规定“空调器季节能源消耗效率计算值不应小于空调器的季节能源消耗效率标示值的90%”。此次北京市消协抽测公布的两款我司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属于允许上市销售的合格产品,不存在部分媒体所说的虚标问题。(详见附表)
二、6月10日,我司公开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依据是:我司自行检测及第三方机构检测,奥克斯8个型号空调产品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这与国家标准所允许的工业生产中的合理波动性质完全不同,属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开举报内容尚在调查核实中,我们期待早日公布调查结果,维护好国家能效标准和市场健康秩序,保障好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三、北京市消协抽测结果公布后,部分媒体未能履行客观真实报道的义务和责任,以“北京市消协测试25款空调,奥克斯、格力均未达标”、“举报奥克斯后,格力空调自己也‘不达标’”等为题发布报道,这与测试结果及北京市消协“抽测样品实测值未超出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的结论不符,对消费者产生重大误导,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直接影响。同时,有关媒体报道还混淆了“国家标准所允许的工业生产中的合理波动”与“能效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性质,进而淡化了奥克斯产品虚标能效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严重后果,也会使公众误认为奥克斯这种行为在空调领域具有普遍性。对此,我司希望相关媒体恪守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清朗的舆论环境。
四、我司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生产、检测,我们欢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希望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不合格产品和不诚信行为,共同为中国制造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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