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住陕州区张汴乡曲村的农户们来说,今年无疑是一个温暖的冬天。最近有一个好消息,政府送货上门,为每家每户安装冬季取暖空调,而且还是免费的。记者从三门峡市发改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万农户,享受到这一取暖补贴模式。补贴标准为每户发放一台空调和一台电暖气!
我市“电代煤”用于设备购置安装的补贴费用,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元/户,近年来,进入冬季以后雾霾天气多发,其中散煤燃烧是影响冬季大气质量的重要原因。虽然单户燃煤用量小,但使用散煤取暖的户数多,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总量大,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深,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所以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加强对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从去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双替代”工作。
“双替代”就是指用电能、天然气来代替传统的燃煤、烧炭、烧柴做饭和取暖,并在替代过程中依据相关政策对“双替代”供暖改造用户进行补贴。
根据《三门峡市2019年清洁取暖“双替代”财政补贴暂行办法》我市居民户补贴主要是对实施分散式“双替代”供暖的居民户(即以一家一户为单位通过购置、安装中小型供暖设备的方式实施供暖)给予补贴,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补贴、设备运行补贴、燃气安装费补贴等方面。“电代煤”每户补贴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气代煤”每户补贴原则上不超过6500元。具体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其中用于设备购置安装的补贴费用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元/户。
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完成“双替代”供暖9万户,其中,“电代煤”供暖8.3万户,“气代煤”供暖0.7万户,湖滨区、开发区、义马市基本完成散煤取暖清零任务;陕州区、示范区完成剩余替代任务量的50%以上;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完成剩余替代量的40%以上。
湖滨区:交口乡、磁钟乡、高庙乡、会兴镇和崖底街道办事处的部分村庄。目前,该项工作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其补贴方式为每户发放一台空调和一台电暖气,该区“双替代”工作已于今年12月份基本完成。
陕州区:2019年“双替代”任务为1.3万户,其中包含居民和公共建筑取暖面积,公共建筑取暖面积每100平方米折算1户。截至目前,四个乡(镇)共完成“确村确户”13027户。分别是张汴乡、张茅乡、原店镇、西张村镇。其中,补贴标准为每户发放一台空调和一台电暖气,并按规定对取暖使用的电费进行补贴。2019年,该区4个乡(镇)的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截至目前,空调已到货12500余台,电暖气13027台全部到货,陕州区2019年“双替代”共计已安装完成12356户,12月3日前全部完成2019年“双替代”13027户。剩余乡(镇)的“双替代”补贴工作将于2020年下半年继续开展。
“电代煤”取暖用户每度电费降低0.15元:政府认定的“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禁煤区”覆盖范围内已经自行购买电取暖设备,并承诺冬季不再使用燃煤取暖的存量用户)可享受以下电采暖量优惠政策, 在原有执行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的电价优惠,每户一个供暖期内最高优惠3000度。而取暖电量,是指以每年10月份用电量(11月份发电量)为基础生活电量,采暖季每月总电量超出基础生活电量部分视为取暖电量。(例如,农户李师傅家,10月份基础生活用电量为200度,11月份用电量为800度,那么李师傅11月份的取暖电量为600度。)
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其中在供暖期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电代煤”取暖电量取消阶梯电价优惠,执行电价由供暖期阶梯电价升级为仅执行第一阶梯优惠电价0.41元/度。同时,可享受峰谷分时电价优惠政策。供暖期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度;供暖期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0.3元/度。供暖期(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暖期前申请,申请成功后在整个供暖期执行;供暖期间申请,从申请成功之日起执行。申请方式:“电代煤”居民分时电价为居民自愿申请,可通过“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微信公众号、“掌上电力”APP等电子渠道申请,也可通过供电营业厅窗口申请。营业厅现场申请,需提供户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户主开具的委托书、户主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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