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续等待还是更换产品,消费者陷入两难。
今年6月18 日,冯女士在美的微信小程序上下单了3 台极酷新一级能效大1.5匹的空调。冯女士表示,自己之所以下单看中的就是这款空调宣传的每晚只需1.2 度电。
不过等冯女士下完单等待空调配送的过程中,却意外发现当初的宣传图由每晚只需1.2度电变成了每晚只需1.8度电。
冯女士告诉特搜记者,在花费6297 元下单这三台空调后,她等待了20多天商家还是迟迟未发货。后来在查看订单的过程中,更是意外发现宣传图片竟然变了,由原来宣传的每晚只需1.2度电变成了每晚只需1.8度电。前后表述相差之大,让冯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
之后冯女士赶紧联系了美的客服,结果被告知该款商品属于预售产品,目前并没有充足的货源,所以只能变更为“每晚只需1.8度电”的另一款机型。另外在沟通中,美的客服人员提供给了冯女士两个选择:第一选择更换价格相同的每晚1.8度电的空调,并保证可以立即发货;第二继续等待每晚1.2度电的空调,但预计7月15日发货,作为补偿,美的厂家可以每台空调补贴100元。但是冯女士认为7月15日时间太长,这20 多天无空调的日子实在难以忍受,而且购买这款空调时,就是看中的每晚只需1.2度电,所以冯女士既不接受7月15日发货,也不接受更换空调机型。
冯女士表示,当初自己在购买空调时并没有看到预售产品的提示。如果早知道是预售产品,而且发货需等待这么久的话,冯女士断然是不会下单的。为了核实冯女士的说法,特搜记者也联系了美的官方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已经将冯女士的相关情况反馈给了公司,目前也有相应的工作人员正在跟踪处理,争取尽快与冯女士达成一致意见。
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冰律师建议冯女士,首先需要确定美的是否存在前后宣传图不一致的情况,如果确实是该款商品属于预售产品,目前并没有充足的货源,所以只能变更为“每晚只需1.8度电”的另一款机型,那么美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货源情况.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其次,美的给冯女士的两种选择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冯女士应当享有接受全额退款的权利。最后,如果能够证明预售产品的提示不够明显的话,美的也是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注:本报道截稿日期为2021 年7 月 5日,因审稿流程会适当迟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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