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底,王女士买了杭州莫干山路某楼盘的一套精装修的房子,现在天气热了,她却发现开发商安装的中央空调制冷很差。她打了杭州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帮助调解。
12345先后将此件交办给拱墅区住建局、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和杭州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但几方都表示,这件事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
市民的诉求,为何成了“烫手山芋”?6月21日上午,杭州市12345召开协调会,召集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面对纠纷,消费者固然可以选择法律途径解决,但相比费时费力的诉讼,还有没有别的办法?相关政府部门,难道真找不到管这事的?在新房精装修交付越来越普遍的今天,这个问题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对此,与会的市法制办工作人员认为,根据物管条例,开发商售楼后,将房屋设施的后续维护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应对房产原有的设备设施尽到维护责任。“从行政干预、帮消费者免除诉讼麻烦的角度,如果物业不肯管,那我们也可以找物业的主管部门,就是县级以上的住建局。”她建议,拱墅区住建局应该出面与小区物业沟通,推动投诉的妥善解决。
“全装修住宅是新事物,法律总是相对滞后的,可能现有物管条例中还没有专门针对空调的明确规定。但法律还没明确的,需要合情合理地去处置。作为消费者,她只需要找到物业,物业自然会去找开发商。”市法制办工作人员表示。
会上,拱墅区住建局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一问题向上级汇报。市12345工作人员也要求拱墅区有关部门,尽早约谈物业与开发商,在下周三前拿出处理意见并上报。
钱报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中,还没有关于装修部分的约定。但今年3月15日起,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开始施行,其第七章对装修、装饰材料设备的质量有了明确的规定。希望今后大家买房时,类似王女士所遇到的烦恼能越来越少。
本报记者 何晟 通讯员 胡曙东 钟静 叶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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