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黄宏
又一个机构挂牌了!
这两天,杭州全市13个区、县(市),做了同一件事:当地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最近,在浙江其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也陆续挂牌成立。
已阅君根据相关报道,作个简单梳理:
在嘉兴市,11月8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挂牌成立;11月10日,桐乡市;11月12日,秀洲区。
11月12日,温州市发布消息:12个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全部挂牌。
12月16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挂牌成立。此前,台州市9个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均已挂牌成立。
其他地方,虽没有正式挂牌成立的相关报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身影”却在当地媒体中不断出现。
像12月1日,丽水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和《事项划转方案》征求意见会,到场介绍这两份方案的是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周光洪。
落款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文件,丽水市政府官网今天刚发布。
12月21日,东阳市当地媒体称,为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将新增的261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到位,东阳市综合行政指导办公室召集统战部、编办、发改局、司法局、公安局等18家单位相关领导商讨签订事权交接协议、后期新划转业务培训以及部门协调配合等工作。
聊到这里,一个问题产生了: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到底是个什么机构呢?
其实这个机构名称,在2018年《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就出现了:组建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职责,作为省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
根据《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这个机构,是为了以更大力度推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部门专业行政执法及综合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完善“部门专业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 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
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表决通过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这个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具体承担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规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指挥、规范指导等工作。
具体有这些职责,像协调制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年度重点行政执法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争议的建议,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必要时可以统一调配行政执法力量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只有几天时间了。
那么,对老百姓来说,有了这个机构后,将起到什么作用呢?
涉及到多个方面,已阅君这里举其中一方面的例子:前段时间,桐乡市组织了各部门执法人员,对主城区餐饮业的128户商家开展了全面排查。
怎么排查呢?健康证、营业执照、油烟净化、垃圾分类投放、出店经营这些事,本来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这次检查,事先集中了各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大家一起进店,进店之后,各查各的,一次查完,发现问题就开出整改通知书。
这样就不会再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这类“执法扰民”的事了。商家不用忙于应付检查,可以专心搞经营、搞生产。
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职能中,就有制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这一块。随着它挂牌成立,将会大大地推进执法队伍之间的协调。
多部门“综合查一次”
除了方便之外,还会让执法检查的效果更好:如果监察对象有违法违规行为,因为检查时各部门都会来,等于来一次“全身体检”,也难逃“火眼金睛”。
所以这个机构的设立,意义是挺大的。
浙江各地各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挂牌的意义,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众所周知,在改革之前,执法队伍分散在多个部门之中,存在着如何统筹协调和统一规范的问题。最近十几年,浙江不断地进行着探索,已阅君根据年限,大致介绍一下:
2003年至2014年,相继在衢州、义乌、嘉兴、舟山等地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2015年,浙江省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当时要求开展综合执法的市、县(市、区)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成立由省建设厅管理的正处级机构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2018年,撤局设办,成立由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更大力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19年,出台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0年,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再到今年,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通过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从中不难看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挂牌,是一件大事,意味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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