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店为牟私利,将违规添加含有强效激素的违禁物质的面霜对外售卖,致使部分使用该面霜的婴幼儿出现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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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最高检发布“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贵州省紫云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抑菌霜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和“浙江省江山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面霜被添加含强效激素的违禁物质
检察建议促不合适产品全部下架
检察机关与卫生健康部门就办案情况进行磋商座谈
2021年1月10日,有媒体向贵州省紫云县检察院反映称,贵州省紫云县某母婴用品连锁店,将违规添加含有强效激素的违禁物质丙酸氯倍他索酸酯的“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向消费者售卖,部分使用该面霜的婴幼儿出现不良反应。
紫云县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后于1月13日立案调查。查明某母婴用品连锁店共开设7家分店,2019年5月以来共计销售江西某公司生产的“七草两叶抑菌膏”抑菌面霜327盒,该面霜外包装上标有“用于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大肠杆菌”的治疗功效说明。2021年1月15日,紫云县检察院向紫云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紫云县卫健局)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紫云卫健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母婴用品连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连锁店销售的“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均没有《产品检验报告》。为进一步查清“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所含成分,贵州省安顺市检察院商请涉案抑菌膏生产商所在地的江西省樟树市检察院进行协查。
江西省樟树市卫生监督所对“七草两叶抑菌膏”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该产品添加了违禁物质丙酸氯倍他索,遂对生产企业江西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4800元、处货值10倍罚款442650元和吊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产、召回、销毁已上市销售的涉案抑菌霜”。紫云县卫健局对紫云县某母婴用品连锁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下架涉案抑菌霜100盒,并处罚款4800元。
安顺市检察院针对当前“消”字号婴儿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成分,销售市场缺乏有效监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在全市部署了婴儿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推动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了全市婴儿抗(抑)菌制剂排查清理专项工作,对662家母婴用品店、药店和月子中心进行集中检查,不合格的婴儿抗(抑)菌制剂已被全部下架。
儿童皮肤抑菌膏添加禁用物质
可能抑制儿童生长发育
对抗(抑)菌制剂进行快速检测
2020年3月,浙江省江山市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对市场上销售的某儿童专用皮肤抑菌乳膏、某爽喷剂等23种抗(抑)菌制剂进行快速检测,发现其中21种制剂糖皮质激素、酮康唑、甲硝唑等禁用物质检测阳性,3种制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治疗内容。
江山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生产企业为牟取私利,在抗(抑)菌制剂中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等禁用物质,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疾病治疗效果的宣传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可能产生代谢紊乱、延缓组织愈合、抑制儿童生长发育、过敏反应、二重感染等不良后果,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江山市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就前期调查情况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开展磋商。江山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但经联系省内外多家检测机构均表示无相应的资质,无法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2021年7月,江山市检察院依法重新组织对市场上21种抗(抑)菌制剂进行取样,并将样品委托至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进行实验室定性检测。经检测,21件样品的不合格率为71.4%,其中1件产品检出3种违禁成分,5件产品检出2种违禁成分,9件产品检出1种违禁成分,检出违禁成分分别为咪康唑、达克罗宁、特比萘芬、酮康唑、甲硝唑,另有3种样品的说明书不符合规范要求,产品涉及4个省份共13家生产企业。
2021年10月,江山市检察院向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14家涉嫌销售不合法消毒产品的药店、医疗机构依法查处,对辖区内抗(抑)菌类消毒产品行业进行规范整治。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涉案问题产品全部下架处理,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应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文字整理、编辑:刘 茜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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