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T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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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以电饭煲起家的苏泊尔,另一个是以学习机闻名的小霸王。看似毫不相干的两个品牌,一场商标大战一触即发。
多起商标纠纷同时开始爆发
其实,这场一触即发的商标大战,还要从俩家的英文商标说起。小霸王的“SUBOR”和苏泊尔“SUPOR”,这两件商标不是一字之差,而是一个笔画之差。
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最近公布的判决显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泊尔公司)在第11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数件“SUPOR”商标,均被商评委以同在先申请注册的引证商标“SUBOR”构成使用在同一种会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予以驳回。
而引证商标权利人则为“小霸王”品牌运营者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益华集团)。
在商评委驳回苏泊尔公司上述“SUPOR”商标的注册申请后,苏泊尔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上述系列案件,基于个案审查原则,在部分案件中支持了苏泊尔公司的诉讼主张,其余案件中则驳回了其诉讼主张。
主营范围相似引爆同业竞争
从上述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苏泊尔公司与益华集团的“梁子”算是结下了。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这一现象呢?
我们还是从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说起吧。
众所周知,苏泊尔公司主营炊具及生活家电产品,而其电饭煲更是为人所熟知,并走进千家万户。目前其主营业务,不仅包括了炊具、厨房小家电,还包括环境家居电器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
而益华集团最早为人所知晓的,大概就是其“小霸王学习机”了。虽然,目前钟情于小霸王学习机的人少了。但是益华集团的相关产品并未消失,其旗下目前拥有多个系列产品,除原有的教育产品外,还涵盖了厨房电器产品如电饭煲,家用电器产品如电暖气等。
至此,围绕着厨房电器及家用电器,苏泊尔公司及益华集团均有所布局。竞争在所难免,而这一竞争率先在商标开始。
各自均有相关商标布局
(两图分别为益华集团及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最早申请注册的相关字母商标)
小编通过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益华集团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47件带有“SUBOR”字母的商标,最早一件“SUBOR”商标注册时间则为1993年,后被核定使用在第11类空调、厨房炉灶等商品上,目前该商标流程显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排版送达公告(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最近一件“SUBOR”商标申请时间则为2018年7月,指定使用在第9类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商品上。
苏泊尔公司目前共申请注册了48件带有“SUPOR”字母的商标,大多集中在第11类及第21类商品上。其中最早申请注册“SUPOR”商标的时间为2005年4月,指定使用在第11类商品上,目前该商标已无效。
而苏泊尔公司关联公司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共申请注册了82件带有“SUPOR”字母的商标。最早一件“SUPOR”字母的商标申请时间为1995年4月,后被核定使用在第11类电灯泡等商品上。目前该商标流程显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继续有效通知发文”。
如果,上述信息说明双方之间的商标大战一触即发有些许牵强的话,我们不妨往下看。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益华集团曾于2013年4月,申请注册了第12487923号“SUPOR”商标,后被核定使用在第11类烫发用灯商品上。目前,该商标流程显示“商标异议申请注册发文结束”。而“SUPOR”商标恰恰系苏泊尔公司的主品牌。
同时,小编通过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三家注册地在中国香港的苏泊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苏泊尔电器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苏泊尔电器有限公司,分别在第11类申请注册了“SUBOR”商标。同时,“SUBOR”商标也是益华集团的品牌之一。只不过,不知上述三家公司与苏泊尔公司是否有关联。
就目前已有信息显示,围绕着苏泊尔公司与益华集团之间的商标纠纷,只限于行政诉讼。那么,是否已经有商标民事侵权诉讼及未来会有商标民事侵权诉讼,还不得而知。关于双方之间的商标纠纷,知产力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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