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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cc电磁炉(1200cc的电磁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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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29 08:07:37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杨千慧

“我买的公寓怎么就变成了办公用房?”近日,张女士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反映,原本自己买的是山东瑞驰万隆广场所宣传的“洋房公寓”,没想到开发商交付的却是商务办公楼,花钱买来住的房子如今却只能用来办公,业主直呼被开发商忽悠。昔日宣传的“公寓”摇身一变成了“办公楼”,随之而来的“没有烟道、无法做饭”等问题一一来袭,让“买家秀”里的安居梦化成泡影。具体是怎么回事?记者展开了调查。

昔日宣传的“住宅公寓”摇身一变成了“办公楼”

买房遇陷阱 “洋房公寓”变成“商务办公”

“当时千挑万挑,看中了山东瑞驰万隆广场的公寓,决定买下,没想到现在回头看看,处处是坑。”张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4月份,她看中了位于济南市无影山路与田庄东路交叉口的瑞驰万隆广场的公寓,该项目的宣传样板非常吸引人,随后按照销售人员的指引一次性在万隆广场买了五套公寓。她打算等年纪大了可以把大一点的房子留给孩子,自己搬到公寓住,另几套可以用来出租,可没想到却是“陷阱”。不少业主称,当时是先付款后签合同,而在2019年5月份签合同时发现,合同上房屋的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这让不少业主一下子慌了神。

“正是看中了开发商前期宣传的项目彩页和模型,我们才动了心购买。”很多购房业主表示,当初在看房时,置业顾问都是当公寓房源在卖,项目的宣传资料上也都是以公寓的形式展现。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也拿出宣传单页,展示了具有居住功能的公寓式房间。不仅如此,楼内装修好的样板间内独立卫生间、厨房、卧室一应俱全,完全都是家居装修。“买这个房子是刚需,又不是投资用的,要知道是商务办公,肯定不会买!”记者在业主提供的楼盘宣传页上看到,宣传页上多处标明了公寓二字,并且出现了“整体卫浴”“在这里,生活更精彩,居住更舒适”“居住或开工作室”等表述,全都是和生活有关的用语,开发商只字未提办公。

那这样的“公寓”又是否达到了所宣传的那样“舒适”的居住标准呢?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份,不少业主陆续交房后发现,之前开发商承诺的公寓突然变成了一间空荡荡的毛坯办公用房。“现在房子都无法住,只能办公。”张女士称,全屋一个插座都没有,烟道也没有开,最主要的是屋里的卫生间不是实体墙,看上去像临时搭建的,甚至整个楼都没有做防水,更别提卫生间了。同为业主的王先生已经搬进来住了一段时间了,他说:“房屋都没按住宅套型设计,压根不适合居住,并且现在都不敢一边用着电磁炉,一边插着热水壶,要不就会跳闸。” 而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还是因为房子性质是商务办公楼,根本不是能用于居住的公寓。

卫生间类似板房材料,未做防水工程

违规宣传被罚2万元 补偿方案未受业主认可

冲着公寓买房,结果买到的却是办公楼,多数业主想要退房,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呢?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注意到,多地的相关文件中均提到商务办公楼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与功能设计的相关限定,例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宜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设置外挑阳台,不得接入天然气;水电气使用均按照商用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同时,在2021年3月1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拟规定中表示,商业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商业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

与此同时,张女士告诉记者,早在2021年3月9日,部分业主已向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瑞驰万隆广场利用宣传单页发布虚假广告,并对业主意愿产生影响,当日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立案调查。同年在7月31日,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对瑞驰万隆广场项目的行政处罚公告,公告上显示,因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因此要求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000元。

而在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后,多位业主先后多次与开发商沟通,要求退房退款,并赔偿损失,但对于业主的这些诉求,开发商没有正面回复,只是在2021年年底通知居民来售楼处签收协议。在业主提供的协议上,记者看到,甲方瑞驰万隆广场承认了商品房现存在的虚假宣传以及房屋设计等问题,并给予了补偿方案,补偿方案中表示,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200元补偿金,并对整体卫浴进行外部装饰,但需业主自行安装开关监控、打空调过墙孔,同时按乙方已交电费的6%支付补偿金。

开发商称不再二次协商 项目仍宣传“居住”功能

对于补偿金,部分业主并不买账并说道:“我们想要退房,而不是仅仅需要补偿,即使我们用补偿金改造了,以后出现了安全隐患怎么办?这种房子我们也不敢住,连点基本安全生活保障都没有。”面对业主们退房的诉求,记者联系到了山东瑞驰万隆广场的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则表示既然已经下发了补偿协议,就按照协议流程操作。至于退房问题,他则坚决表示不会再与居民们进行第二次协商,也不会予以退房,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值得关注的是,时至今日,该项目的销售人员在介绍房源时,仍宣传具有“居住”功能。近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现场发现,不仅售楼处的外墙上大型广告牌不见了,连售楼处的户型宣传彩页也没有了。但当记者问及项目在售的房子是否为公寓性质时,销售人员则表示,目前在售的六套房源均为公寓,既可居住也可办公,不过现在基本上以居住为主,入住率已达70%。随后便带领记者来到了在售的45平方米以及60平方米现房,正如前面业主反映的,房间内除了有一个类似“板房”的卫生间外,连插座都没有,更别提烟道了。

针对现存、没有整改的情况,业主退房的呼声愈演愈烈。“目前,我们想要退房,更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进一步查处。”多位业主表示。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根据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上述购房人目前提供的材料证据,不难看出开发商在宣传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在此也建议其他开发商,在项目操盘过程中,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再进行类似操作,已经出现宣传问题的,要尽量想办法与购房人协商解决,以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同时,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相关购房人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以寻求行政方面的救济;如若救济不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截稿前,记者再次与该项目多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但未获得进一步回应。对此,记者将继续关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刘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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