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商户在接受消防检查时,可能会听到某些执法人员说,灶具等有明火,要求进行严管,甚至直接让撤走,换成不会产生明火的电加热设备。最典型的情况就是某些执法人员在检查加油站时,会以灶具这种属于明火地点为理由,要求按规范保持防火间距,要求直接撤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碰见过这种情况。
那么,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消防安全如何?有那么危险吗?
这里引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的一条术语——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者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那为什么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呢?
对应的条文说明罗列了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在使用过程中的三个特点:
1、使用时间相对集中、短暂;
2、使用具有间隔性;
3、易于封闭或切断。
说白了,就是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主要作用就是做饭,大家基本上做完一顿饭后都会习惯性的关火,所以才会有上文提到的三个特点。
我们在学习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时不应该将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直接等同于明火地点。
综上,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是比较安全的,没有那么危险。
当然,厨房发生火灾的情况也是有的,比较常见的有:
①油锅起火,不会灭火或者直接用水泼,导致火势变大;
②做饭忘记关火,把锅具烧干了;
③燃气泄漏。
所以也需要注意一些安全常识,比如:不用灶具、电磁炉时要记得关火、断阀;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时,要确保气密性完好;及时清理油烟;不要大量储存液化气罐;正确处理油锅起火;及时清理厨房的杂物等等。
最后,请大家注意此次科普的一个前提,就是“民用建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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