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合同约定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敷设,样板间摆放的也是燃气灶,但现在厨房里只能用电磁炉。”48岁的胡先生十分气愤,他认为这明摆着是开发商坑害购房者。
10月18日上午,胡先生独自一人坐在了峨眉山市法院峨山法庭的原告席上,而对面是开发商的委托代理人。以前胡先生从未上过法庭,他认为事实清楚,没必要请律师,直接向开发商提起了赔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
不过,在庭审中,开发商的代理人认为没有违约,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精装房样板间是燃气灶 收房却是电磁炉
去年春节期间,胡先生在别人介绍下,花了67万元在峨眉山时光小区三期买下了一套建筑面积约53平方米的住宅,“投资自住都可以,是精装房,省得自己装修麻烦。”
精装房样本间展示的燃气灶
今年7月,胡先生夫妇兴冲冲地从成都赶到峨眉山收房。办好手续领了钥匙,胡先生打开门一看,装修和样板间基本一致,但灶台位置却是空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开放式厨房由于燃气安全规定无法通气,现在只能用电磁炉。
交房后实际安装的电磁炉
10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在胡先生购买的新房看到,该房屋一室一厅一卫,厨房为开放式,和客厅相连,此前的空灶台上已安装好电磁炉,上面积了一层灰。燃气表和燃气热水器挂在卫生间窗户外墙壁上,有热水通到卫生间和厨房洗碗池。
在当天的庭审中,胡先生向法庭出示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有条款约定“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镇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合同约定“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
胡先生认为,作为一套厨房不通天然气的住宅来说,相当于是公寓,肯定也将大大贬值,以后卖也卖不起价。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厨房燃气问题,要么就退房,或者赔偿房屋因不通燃气的贬值损失20万元。
“第一次上法庭,太紧张了!”直到休庭后,胡先生才想起忘了陈述很重要的一点,除了合同约定燃气管道敷设到室内,开发商设置的精装房样板间里摆放的也是燃气灶,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欺诈。
开发商:没有违约 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据峨眉山市燃气公司官网运行部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现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规定,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若是开放式厨房,即与起居室(厅)相通,不符合规定。
在庭审中,开发商代理人称,原告所购房屋燃气管道已经敷设,与热水器连接,并与城镇燃气管网连接,能够满足住户生活用水需要;该房屋室内不能使用燃气,故不能进行燃气管道的敷设。
开发商的代理人表示,原告所购房屋是开放式厨房,不能使用燃气,燃气表已安装至卫生间窗外的墙壁,且燃气表的安置是燃气公司安装的,如果要在室内进行燃气管道的敷设,则必须经过卫生间,这也是不符合燃气管道安装规范的。
同时,该代理人称,为了满足原告的生活、居住和使用,被告在厨房安装了电磁炉,满足其生活、做饭之需求,而安装电磁炉满足房屋功能需要,不会导致房屋价值贬值,反而更能增加使用者的安全。因此,开发商没有违约,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燃气管道实际敷设到卫生间窗外墙壁上
此前,针对业主反映精装房样板间里摆放的是燃气灶,开发商相关人员回应称,样板间仅作功能展示。
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 彭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