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小家电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结果显示,52批次商品存在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涉及:
标称佛山市顺德区春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水”牌2000ml规格,YS-F005型号养生玻璃壶;
标称广东小熊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熊”牌DGJ-C608型蛋糕机;
标称广东红三角电器实业有限公司(YQ)广东粤强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广东红三角”牌YQ-812电开水壶(包装);
标称潮安县彩塘镇创兴利五金电器厂生产的“创兴利”牌24cm规格防干烧多功能带格明珠锅;
标称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生产的“荣事达”牌20cm规格,RSD-B20J型电饼铛;
标称揭阳市榕城区鸿鑫电吹风机厂生产的“雅畅”牌YC-317(包装)型雅畅电吹风(包装)、雅畅306型专业型电吹风(包装);
标称永康市红润角电器燃具厂(包装)生产的“红双喜(包装)”牌CC-F型多功能电烤锅;
标称中国扬子集团滁州杨子华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扬子”牌250mm规格,YZ-250型新一代空调换气扇;
……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声称未授权金得发电器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生产电热水壶产品。
声称被假冒商品名单
此外,在本次抽查检验中,3家企业按照企业的标称地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消费者购买以下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
无法与标称生产企业或委托方取得联系的商品名单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20户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不合格商品名单
本期编辑/一鸣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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