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小区的业主群里就闹哄哄的,原来是邻居小张家里的冰箱坏了,要找物业要冰箱维修费650元和冰箱断电后的损失费用。
邻居小张回老家过年,回去了大概20天左右,昨天回来后,发现家里臭气熏天。打开冰箱一看,才发现冰箱没有电,里面的肉和菜都烂了,蛆正在欢快的爬着。
在西双版纳景洪市,春节期间的气温很高,白天中午温度基本上在30摄氏度左右,晚上温度也有9摄氏度左右。所以家里的冰箱一旦坏了或者断电时间长一点,就很容易出现食物腐败的现象。
邻居小张先打开了客厅灯,发现客厅没电,看了看家里的空开,发现没有跳闸。小张突然想起前段时间,在业主群看到的停电信息,小区因为装修接电故障,停过一次电。于是打电话给物业,让物业的电工过来,帮忙看一下楼下的总闸,有没有跳闸。
物业电工来了后,发现楼下总闸跳闸了,送上电后,家里其他地方都有电,就是冰箱灯不亮,而且不制冷。于是,打电话给海尔冰箱售后,经过售后检测才发现冰箱主板烧坏了,需要重新换主板。因为冰箱过保修期了,换主板要650块钱,而且主板暂时还没货,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到货。
我们小区比较偏,离农贸市场有点远,平时买菜很不方便,因此一个大容量冰箱是每家的标配,能省去不少买菜的时间。现在冰箱坏了,邻居小张估计要头疼一段时间啦!
小张觉得冰箱主板烧坏,主要是因为小区其他业主装修,导致电路出现问题。而物业管理有问题,物业应当负责找出导致停电的装修户,一起赔偿他的损失。入户总闸跳闸了,物业没有及时将入户总闸的电送上,导致家里一直没电,是物业的失职。
但物业觉得这个是小张家的冰箱,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赔偿也只能找冰箱厂家,因为其他家的冰箱并没有出现故障。他们没有义务一直看着小张家的总闸,只能是小张家里的电有问题,反馈通知物业以后,物业才会过来处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间,扯不清楚,不一会小张和物业都偃旗息鼓了,小张也只能自认倒霉。
其实如果因为供电企业未尽到义务的情况下造成损失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可向当地的电力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为合同法:
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他们这种局部故障停电,并不是供电局的问题,只有找物业,所以才会出现这种业主和物业争吵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