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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挂炉燃气表怎么可以不走字(壁挂炉燃气表不走字是没电了吗)

壁挂炉燃气表怎么可以不走字(壁挂炉燃气表不走字是没电了吗)

更新时间:2022-03-13 12:02:58

“我们这个房子交房之后没住过,直接就租出去了,现在说我们有盗用燃气的行为,让我也一头雾水。”日前,济南市民曹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他位于济南槐荫区世纪中华城的房子,最近被燃气公司告知燃气表有问题,涉嫌偷气,需要补交24000元的燃气费。

房子租给两任租户

燃气表不知何时被破坏

“我的房子是2013年12月交的房,交房之后由于房子有些问题,我们进行了维修,2014年9月就把房子租出去了,我自己一天都没住过。”曹先生说,房子先后租给了两任租户,其中第一任租户从住到了2017年。当年12月,第二任租户便搬了进来,一直住到现在。

就在今年3月22日,曹先生突然接到了现任租户的电话,告诉他家中燃气表有问题,济华燃气的工作人员更换了新的燃气表,并且停止供气。同时,工作人员还让他补交24000元的燃气费。这让曹先生有点懵,房子自己没住过,为什么要交这么多燃气费?

为了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曹先生到济华燃气的服务站进行咨询。“当时工作人员说我们家的燃气表被动过了,涉嫌偷气,所以要补交费用。”这让曹先生感到很难接受。“在第一任租户退房的时候,我还专门检查过燃气,当时燃气卡里面还有28立方燃气、没有欠费问题。”

在位于经三纬八的济华燃气服务站,记者见到了从曹先生家拆下的旧燃气表。“表盖被掀开了,表封被破坏了,计数器板扭曲,防拆表接头也有明显动过痕迹。” 济华燃气安全稽查员周先生说。“根据这些我们判定用户调过计数器,有偷气行为,比如用了1000方燃气把计数器改成800。而且我们在现场打开燃气灶,燃气表是不走字的。”

“我前一个租户把房子当仓库用,并没有住人,也不会用太多的燃气。”曹先生说。但是,第二任用户也表示对燃气表被破坏的情况并不知情。“我不清楚盗气的情况。”现任租户徐女士告诉记者,在搬进曹先生的房子时,她检查了燃气灶能使用,但是没看燃气表是什么情况。“冬季取暖用壁挂炉和空调,壁挂炉用的更多,白天家里没人,就晚上用用。”

后台发现用气异常

根据核算确定补缴金额

曹先生所在的世纪中华城小区没有暖气,很多居民都是用燃气壁挂炉取暖。“我们从后台发现,这一户用气数据异常,用气量偏少,所以才让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发现燃气表存在被破坏的情况,所以为这一户更换了新表。”周先生说。

曹先生认为,自己是这个房子的房主,更换燃气表应该先通知他。对此,济华燃气客户服务部郭先生表示,安检人员上门检查时不知道家里的用户是房东还是租客,认为开门了就是这个家的人,因此当时是当着曹先生家的租客更换的燃气表。

“就算是燃气表真的被改动过,为什么要让我补交24000元?这一笔钱也太多了!”曹先生说。对此,济华燃气工作人员周先生表示,这24000元钱主要是针对燃气壁挂炉计算的,“如果能拿出买壁挂炉的发票那就从买壁挂炉的时间算,又比如年换表了换表的时候没查出问题,那就从换表后开始算,但这些都需要提供证据。没有这些证据就从开户时间算。”周先生表示,按燃气壁挂炉每天用16立方燃气,加生活用气每月18立方再减去用户这些年交的3000多元的燃气费,算出需要补交24000元。

律师:

补交数额不应盲目估算

需要找出明确证据

从目前来看,曹先生和两任租户都有改动燃气表的机会,究竟是谁对燃气表做了手脚,还没有找到证据。同时,对于补交24000元的燃气费,曹先生也不能接受,觉得实在是太多了。

接下来这一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对此,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认为,房主曹先生是房子的产权人、也是燃气开户方,从合同关系上来说更换燃气表时应该和房主联系,如果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规定用户改动燃气表燃气公司有强制更换的权力,燃气公司可以直接更换燃气表。租户只是承租方不是所有权人,没有权利处置,应和房东联系。

对于要补交的费用,王建华认为,燃气公司这24000元属于估算,不能说家里有壁挂炉就按一天16方计算,应有明确证据证明用户具体偷了多少气,算出准确数字,向房主索要赔偿。随后,房主可以再向租户追责。“如果房租合同中涉及此纠纷就按合同中的方案来解决,如果没有,需找出证据确定哪一任租户偷气,由其赔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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