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自7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北京市居民用气每立方米销售价格将上调0.35元。
居民用气每立方米涨0.35元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本市经价格听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建立了联动机制。当国家调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联动机制将被启动,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也将按照联动公式计算。联动公式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居民天然气门站价-基期居民天然气门站价)/(1-供销差率),其中供销差率为4.5%。
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536元、非居民门站价格由1.9元每立方米,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8元。为合理疏导门站价格调整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本市自7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将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
普通居民每户每月多花约3.8元
经过此次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气价格为: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为2.85元,第三档为4.25元。按照目前北京市普通居民一般生活用气平均每户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气量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每户每月平均大约要多花3.8元。从全国气价水平看,本次居民用气价格上调后,本市居民用天然气一档气价仍处于全国中等水平。
相关部门负责人提示,由于阶梯气价执行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在年度周期内购买量超过第一档,超过部分的气量价格就将按第二档计费。对于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分用气量档次,此次价格调整后,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2.65元。
从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开始,本市对居民壁挂炉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给予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38元。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0.35元,达到每立方米0.73元。农村“煤改气”用户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壁挂炉采暖用户和“煤改气”用户在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经价格调整与补贴之后,相当于与调价前价格一致。
非居民用气价格将分类下调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工商业气价适当多降、发电气价按国家水平平降、其他非居民气价适当少降的方式,北京市同时差异化下调了各类非居民气价,适当优化比价关系。
具体下调幅度为,工商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将下调0.07元,发电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2元,其他非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1元。价格调整后,预计每年将减轻全市非居民用户负担2.87亿元。其中,工商业用户年减少支出0.99亿元,发电企业年减少支出1.41亿元,供热企业年减少支出0.47亿元。本报记者 殷呈悦 J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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