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通过微信、QQ、钉钉等社交媒体传输、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公众号、QQ空间、网盘、云盘等上传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近年来,微信、QQ、钉钉、抖音、快手、微博等社交媒体泄密案件呈高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由于社交媒体复制、转发信息便捷,一旦泄密,信息传播速度快、扩散范围广,极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特别是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为了炫耀,或贪图方便,或心存侥幸、麻痹大意,违反保密管理规定,通过微信储存、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导致泄密案件发生。全面加强微信等社交媒体的使用保密管理,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日常工作中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的移动办公行为,已成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