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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目二考试规则

山东省科目二考试规则

更新时间:2023-06-25 13:22:09

山东省科目二考试规则

山东省驾驶员考试科目二评判标准(官方版)

科目二考试评判标准

科目二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桩考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车身出线,不合格

4、移库不入,不合格。

(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

50厘米,不合格

2、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

出50厘米,扣20分

3、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三)侧方停车

1、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扣10分。(四)通过单边桥

1、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

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

(五)曲线行驶

1、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六)直角转弯

1、车轮触轧突出点或者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道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3、借助倒车完成,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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