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驾驶员考试科目二评判标准(官方版)
科目二考试评判标准
科目二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桩考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车身出线,不合格
4、移库不入,不合格。
(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
50厘米,不合格
2、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
出50厘米,扣20分
3、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三)侧方停车
1、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扣10分。(四)通过单边桥
1、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
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
(五)曲线行驶
1、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六)直角转弯
1、车轮触轧突出点或者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道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3、借助倒车完成,每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