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保NGO组织? 在中国,NGO常被译为“社会团体或民间团体(Civil Organizations或Civic Organizations)”。
由于NGO与社会团体这两个概念并不完全对等,中国NGO的界定与国际上通用的定义略有不同。当强调中国NGO“非政府”的特征时,可以将其定义为“不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行政权的社会团体,”用以区分那些虽然注册为社会团体,但却行使特定行政权的组织机构。一个NGO应当具备五个特征,“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自治性、正式性”。因此,环保NGO组织可以初步定义为“从事环境保护相关活动、提供公益性或互益性社会服务、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