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性质: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1、合数是指一个大于1的整数,它不是质数,即它可以被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的其他正整数整除。
2、这是因为质数只能被1和本身整除,而合数则有其他的因数,例如6可以被2和3整除,因此是一个合数。
3、合数是数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数,研究它的性质和规律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数学的本质和规律。
同时,在实际应用中,合数也有许多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密码学中的RSA加密算法就依赖于大质数和合数的相关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