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否则即算犯规。
2 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由于某运动犯规而影响了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则应准许受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补测成绩,或直接参加决赛。如在决赛中发生上述情况,应令该组重新决赛(犯规运动员除外)。
4 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完成,否则即算犯规。
5 在比赛中除自由泳可在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则即算犯规。
6 在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否则即算犯规。
7 每一个接力队应有四名队员,接力比赛中任何一名队员犯规即算该队犯规。任何接力队员在一次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
8 接力比赛时,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运动员即离台出发,应算犯规。如该运动员重新返回并以身体任何部分触及池壁再行游出时,不作犯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