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入应收账款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2.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3. 企业为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代垫的各种款项。
4. 企业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5. 企业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6. 企业预付账款转入的金额。
7. 企业其他应收款转入的金额。
8. 企业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9. 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增值税额。
10. 企业应收客户的各种外币账款。
以上是应计入应收账款的常见情况,具体情况可能因企业的业务类型和会计政策而有所不同。
指当期已经与购货单位签约的销售合同中的产品产量与金额,都可视为应收帐款金额(数量乘以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