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别在于郡县制的起源,至少要上推到春秋时期。开始,县早于郡,县多设在统治中心区,而郡多设在边地,并且县大而郡小。郡的起源和军事守土有关,故而郡的长官叫郡守,有守土之意。
2、后来郡逐渐多了,而且原来在边境设立的郡范围又比较大,所以到战国后期就形成了以郡统县的制度。而京师所在的郡,地位又尤其特殊。反映在官制上,也由与一般郡不同的地方。县的设置,其实较郡为早。按古制,百里为县。但实际的操作中却没有这么整齐划一。统一设县的主要标准是户口数。
3、战国时认为,一个县大体上是一万户左右,秦也以万户为标准。汉朝依不同的情况,县的名称有所不同,包括县、国、邑、道等,但就行政区划而言都属于县制。县的主要官吏,有县长、令,县丞、尉等,当然相应的也由各种属官。
县制和郡县制的区别:
1、县制是商鞅变法时颁布的,把秦国分成了县。即废分封,行县制。
2、秦朝统一后,就施行郡县制。《过秦论》里有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
3、郡比县高一级,长官由中央任命,总的来说是有利于中央集权。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虾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