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开始向待业青年和国企待业职工发放 《待业证》。
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失业证》取代了《待业证》,发放范围扩大到城镇所有人员;2003年国家进行社保试点,辽宁省是试点省份,从那时开始向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发放 《再就业优惠证》,与《失业证》并存。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开始向待业青年和国企待业职工发放 《待业证》。
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失业证》取代了《待业证》,发放范围扩大到城镇所有人员;2003年国家进行社保试点,辽宁省是试点省份,从那时开始向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发放 《再就业优惠证》,与《失业证》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