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权利。这包括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权利。这包括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