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仕强教授讲到:
(1)、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一是男女平等;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
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
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
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
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
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