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卫灵公篇》第三十五章,原文“当仁不让于师。”
朱熹对本章的注释为“当仁,以仁为己任也,虽师亦无所逊,言当勇往而必为也。”意思就是所谓“当仁”就是以仁为己任,即使对自己的师长也不必逊让,应该勇往直前当为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