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所需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3.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同时在缴状态)。备注: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材料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