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领补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补贴的标准和领取程序各地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各省市的就业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
(二)补贴条件。
1.2013 年10月1日及以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须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方式创业的,以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最近一次的变更时间作为创办创业实体的时间。
2.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业者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下同)。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 1 万元。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 1.2 万元;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