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一般在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报告书编制好是《送审稿》,然后组织开专家评审会,专家提出评审意见,环评单位修改好向审批的环保部门报送《报批稿》,最后环保局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
环评报告是哪个部门出的
环保部门
法律分析:环评报告要有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报环保部门们审批,就是环保局批,批后过关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