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4]39号)的规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在主城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早、中、晚餐分别为10元、45元、45元;到远郊区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补助90元;到西藏、青海、新疆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补助120元、到重庆市外的其他省、市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补助100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4]39号)的规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在主城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早、中、晚餐分别为10元、45元、45元;到远郊区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补助90元;到西藏、青海、新疆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补助120元、到重庆市外的其他省、市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补助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