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飞机上携带充电宝,民航局发布了一个《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对于充电宝的容量有以下的规定:
1、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2、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3、Wh与我们一般充电宝产品上的mAh的换算为,100wh充电宝容量为27000mAh,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是能够带上飞机。